制造者收录网

茂名教育局发布《关于教育评价改革“十不得一严禁”违规行为举报方式的公告》


文章编号:18 / 更新时间:2023-07-19 02:37:03 / 浏览:
日前,茂名教育局发布《关于教育评价改革“十不得一严禁”违规行为举报方式的公告》。市民发现有关部门或学校存在违反“十不得一严禁”负面清单现象的,可通过电话、邮箱等途径进行反映。


  一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“十不得一严禁”负面清单 茂名教育局发布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 1.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、教育部门、学校和教师。  2.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、经费分配、评优评先等挂钩。  3.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。  4.严禁公布、宣传、炒作中高考“状元”和升学率。  5.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,不得将国(境)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。  6.突出质量导向,重点评价学术贡献、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,不得将论文数、项目数、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、奖励挂钩。  7.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、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奖、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。  8.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。  9.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,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。  10.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。  11.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、国(境)外学习经历、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。


  二、反映电话  0668-2270415  三、反映邮箱  mmdudao@163.com  四、反映要求  反映意见或建议时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。反映时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。
  中共茂名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  茂名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  2023年7月11日
相关标签: 茂名教育局发布《关于教育评价改革“十不得一严禁”违规行为举报方式的公告》

本文地址:https://www.cakego.cn/article/18.html

上一篇:广告法禁用词汇大全...
下一篇:果冻宝盒邀请码151196...

温馨提示

做上本站友情链接,在您站上点击一次,即可自动收录并自动排在本站第一位!
<a href="https://www.cakego.cn/" target="_blank">制造者收录网</a>